危废和垃圾焚烧二噁英监测将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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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831 更新时间:2019年04月30日15:04:32 打印此页 关闭

目前,我国至少有11项排放标准涉及到二噁英排放限值,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石油化学工业、再生金属、火葬场、钢铁烧结和球团、炼钢工业、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填埋、水泥窑、制浆造纸等行业。

根据《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2010, 原环境保护部等9部委联合发布),对于企业排放源的二噁英监测,一般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监测,一次为企业自行组织的自测,一次为属地环保部门组织的监督性监测。

但目前二噁英监测市场较为混乱。一位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当前,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采样分析行为不规范,二噁英监测实验室和监测数据均无质控机构进行统一质控考核和审核等因素,造成二噁英监测市场混乱,政府或企业很难得到真实的二噁英排放数据。”

据了解,现实中会发生一家企业监督监测被查超标,但整改前后自行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都能达标结果的情况。二噁英监测市场混乱,造成自行监测数据与实际偏差较大,导致政府部门很难认清现状,间接影响了政府的科学决策;错误的结果或假结果也造成企业失去了认清自己的机会。

近日,在安徽省环保产业发展促进会主办的二噁英类污染物分析测试及减排技术发展高端论坛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污染源室邱立莉表示:“2019年,生态环境部将委托国家级二噁英监测中心以及部分省市级监测站对近400家垃圾焚烧发电厂持续开展二噁英排放为重点的监督性监测。”

据了解,《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下的《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BAT/BEP)导则》(2006年)在已有成功实践的基础上,向包括我国在内的缔约方提出了实施半连续性检测(连续采样、周期分析)二噁英的建议。

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全球范围内相关监测设备的装配量已近500套。超过10余年的实践经验表明,半连续性监测方法揭示了焚烧厂大量非正常工况以及“预期外”二噁英超标排放的情况明显存在,并有效促使焚烧厂不断改善运营、降低排放。据报道,这一监测技术在比利时瓦隆省强制实施后,全省二噁英整体排放因子减少到原来的1/20

而在我国,二噁英连续监测也处在小范围试点研发应用阶段。其中,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2018年制定了《垃圾焚烧厂二噁英连续采样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并选取北京、浙江、广东、四川各一家垃圾焚烧厂共5台焚烧炉(炉排炉、循环流化床炉)进行试点,安装二噁英连续采样装置(法国ESA、意大利TECORA、奥地利GmbH),每个月分别采集一个样品,使用国标方法作为参比方法对连续采样设备开展同时段比对监测。半连续性监测方法有效促使焚烧厂不断改善运营、降低排放,我国处在小范围试点研发应用阶段。

“二噁英在设施非正常运行工况下,比如起停炉、发生故障时,排放贡献极大,现有二噁英检测手段均为传统离线检测方法,无法反映垃圾焚烧厂等单位长期真实排放情况。因此,在垃圾焚烧行业以及其他二噁英排放重点行业,研究开展长期连续采样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显得尤为必要。”邱立莉坦言,传统离线方法监测频率低、检测耗时长、检测费用高,612小时完成3次采样,无法全面反映焚烧炉7000小时~8000小时/年的真实排放状况。不仅如此,企业也完全有能力把1天工况调至“最佳”应对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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