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标准是促进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水平提升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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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92 更新时间:2019年01月20日10:54:39 打印此页 关闭

废矿物油种类繁多,开展分类利用是十分必要的。目前,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的生产装置基本符合《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也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但是,从废矿物油的细分及组成来看,现有的工艺生产线难以适应原料多样性,如果原料的工业组成有变化,则相应的生产工艺参数须做较大调整,产品质量差异较大。

普遍存在重分离、轻精制的现象。目前,大多数生产线的工艺、设备集中在脱水、蒸馏及分馏工序,可以有效解决废矿物油组分分离问题,但对于废矿物油中部分非理想组分剥离,如废矿物油中的硫、重金属、中间体等,很少有企业采取进一步措施,导致再生产品质量指标难满足要求。

当前,国家还没有出台《废矿物油再生润滑油基础油指标》、《废矿物油再生燃料油指标》等标准,也没有明确的工程设计规范、标准来约束行业发展。

废矿物油再生企业是属于化工企业,还是炼化企业,还是资源再生企业,还是公共服务设施?各地界定不一,设计和审批口径不一,影响行业公平发展。

对废矿物油再生企业,如果执行《润滑油基础油通用标准》,则过于严格,一般企业做不到;如果执行中石化《燃料油》指标,则标准太低,很容易达到标准的指标要求,但再生燃料油不可能单独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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